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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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要求内容相通,且仅限于:①宪法②刑诉法典③有关法律④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⑤地方性法规⑥国际公约、条约2、具有法定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关键词:显、时、特、告、死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赦免的④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3、检察院的受案范围:(1)公诉转自诉、自诉与公诉交叉①贪污贿赂罪(包括比照贪污贿赂的犯罪)②渎职罪(刑法分则第九章内容)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法院的受案范围:纯自诉:侮辱、诽谤(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侵占4、中院管辖:国、恐、无、死、没(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收)5、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6、辩护人的相对禁止范围:现、陪、利、外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律可以准许(此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现:法、检、公安、国安、监狱的现职人员陪:人民陪审员利: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人外: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7、辩护人收集嫌疑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或检察院8、辩护人知悉受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9、证人保护:在国、恐、黑、毒四类犯罪中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近亲属提供保护①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②恐:恐怖活动犯罪③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④毒:毒品犯罪10、证人证言在三种情况下作废: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被告人陈述在两种情况下作废: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个别: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没让核对: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没给翻译:询问聋、哑、不通宵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没有提供翻译的11、监视居住原则上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里。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a.没家b.国恐特,碍侦查,经批准①无固定住所的、②危害国家安全、③恐怖活动犯罪、④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注:辩护人会见在②③④犯罪的情况下,须经侦查机关同意。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A: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50万以上,并且犯罪情节恶劣的B:有重大社会影响的C: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12、检察院对①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②有毁灭、伪造、串供可能的,可以决定拘留 13、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七种情况下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有疑问、当面陈、重大违法、重大疑难、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①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②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③重大违法;④重大疑难;⑤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14、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包括:被、共、监、继(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A:刑事被告人及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B: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C: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D: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E: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15、对非法侦查等行为的救济: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不放人、不退钱、乱扣乱用不解除的,可以先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若对处理不服,再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16、以下犯罪可以技术侦查:(公安)国、恐、黑、毒(与证人保护的条件相同);(检)重大贪污贿赂(10万)、侵犯人权(要和辩护人会见、指定监居区分);(公检都可以用)在逃17、侦查羁押期限:18、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注:审查批捕阶段补充侦查无次数限制①审查批捕阶段:对于不批逮的,检察院应说明理由,需要补侦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公安去干)②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退回公安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侦完毕后,检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③法庭审理阶段: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或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协助(补侦完毕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9、我国采取公诉兼自诉,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20、提起公诉的条件(缺一不可):①犯罪事实清楚②证据确实充分③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1、审判公开原则:应当不公开的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审判时未满18周岁)、商业秘密的(只能依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属于商业秘密,才是应当不公开),22、审判委员会:①可能判死刑的案件、②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23、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可开可不开):①申排非: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②证据多、案情重: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③影响大:社会影响重大的24、开庭审判的顺序: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25、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做:①法无明确规定需鉴定的时候,由其提出专业意见。②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③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依控辩双方申请,经法官同意)26、法院受理后、判决前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①被告人或自诉人患严重疾病、②脱逃、③不可抗力27、自诉案件:可调、可和、可撤、可反、可简。但公诉转自诉:不可调、不可反28、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①基层一审;②清楚、充分;③承认罪行;④没有异议 29、简易程序不适用的情形:①盲聋哑、精神病;②重大影响;③罪名可能不成立30、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被告可能①不构罪、②不负责、③不承认、④不清楚①不构罪: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②不负责: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③不承认: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④不清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1、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①事实、证据有异议的上诉案件②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共同犯罪中,一人牵涉死刑立即执行,即使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以外的其他被告人上诉,全案应当开庭审理)③检察院抗诉的案件32、审限:一审3+3,二审2+2。简易①被羁押3+3、②未被羁押6个月。审查起诉1+半个月33、最高院死刑复核后的“六个发回、两个改判”34、各阶段询问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辩护人的意见的处理总结 38、公诉案件的和解条件(缺一不可):①故意犯罪:1、民间纠纷;2、仅限于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3、三年以下②过失犯罪:1、只要不是渎职犯罪;2、七年有期徒刑以下注:五年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39、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暴力、公共、人身、鉴定、继续①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②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③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40、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1)被害人(1)法定代理人(2)自诉人(2)诉讼代理人范围(3)犯罪嫌疑人(3)辩护人(4)被告人(4)证人(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鉴定人(6)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6)翻译人员口诀:辩、证、鉴、翻41、审查决定逮捕1.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2.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拘留后7日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15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重大、负责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口诀:已拘,7天交上,7+3决定;未拘:7交上,15—20决定 42、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显著无罪2.已过失效3.特赦免刑4.告诉撤回5.已经死亡6.其他规定口诀:显时特告死43、附带民事诉讼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口诀:“被共监继”44、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检察机关管辖案件1贪污贿赂2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非法搜查(2)非法拘禁(3)刑讯逼供(4)暴力取证(5)虐待被监管人(6)报复陷害(7)破坏选举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口诀:“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45、对于公安机关采取技侦措施,“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1)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3)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4)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口诀:烧杀强掠、伤绑罪危46、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管辖权竞合的处理公检竞合各管各的主罪主侦(若犯罪之间存在关联可并案) 亲告罪告知找法院公检与法竞公检竞合法其他自诉案可立案侦查不起诉送合公、检、法法竞合公检另案移送管辖权竞合数罪并罚、共同犯罪、共犯他罪、关并案处理职权范围内可并联犯罪口诀:各管各的、主罪主侦、公检竞合法、法竞合公检47、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管辖权竞合的处理公检竞合各管各的主罪主侦(若犯罪之间存在关联可并案)亲告罪告知找法院公检与法竞公检竞合法其他自诉案可立案侦查不起诉送公、检、法合法竞合公检另案移送管辖权竞合数罪并罚、共同犯罪、共犯他罪、关并案处理职权范围内可并联犯罪口诀:各管各的、主罪主侦、公检竞合法、法竞合公检48、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口诀:国恐无死没49、上下级法院的关系1.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2.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口诀:上可审下下可求上就高不就低50、指定管辖情形 1.管辖不明:地区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2.管辖不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刑事案件。3.规避管辖:规避法院管辖的情形。口诀:指定只能上指下、可指管辖不明案、可指此下至彼下51、特殊情况的管辖重点释义:1.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新罪):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口诀:漏罪、新罪、服刑地/52、回避理由本案当事人、近亲存在利害关系曾任“证”、“鉴”、身份不当回避“辩”、“代”辩护、诉代近亲其他不当关系公安司法人员违反规定会见回避理由推荐、介绍办理违法违规回避索取、接受利益(需要举证)接受付费活动向当事人融借其他不当行为曾参前不参后跨诉讼阶段回避发回重来例外53、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无近亲属)口诀:当、法、诉、辩54、辩护人的范围可以担任辩护人不可以担任辩护人1.律师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 间的人2.团体、单位推荐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监护人、亲友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如果右侧四类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1)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亲属5.人民陪审员(2)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人(3)法院可以准许担任辩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护人口诀:现、陪利、外55、辩护人义务1.法定情形及时告知无罪事由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口诀: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2.法定情形及时告知违法行为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为反映有关情况的辩护律师保密。口诀:准备、正在、保密5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其他被告人告人第一次拒绝辩护怎么办(理由正当)应当准许应当准许拒绝之后怎么办(1)另行委托辩护人或(1)另行委托辩护人者或者(2)另行提供法律援助(2)自行辩护再次拒绝辩护怎么办不予准许可以准许,只能自行辩护口诀:拒绝、另行委托、自行辩护57、取保候审的条件1.积极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5)以及其他需变更逮捕措施的。2.消极条件《公安部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 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4)项[即积极条件的(3)、(4)]规定情形的除外。口诀:累主自暴不取保,除非病孕超期限58、取保候审的方式1.保证人保证:(1)保证人的人数:1至2名(2)适用保证人的条件:①无力交纳保证金的②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③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3)保证人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4)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监督②报告口诀:无力交、幼、老、无牵连有能力、有住处和收入2.保证金保证:(1)保证金提交与退还:①保证金交退找银行②退保证金可先退赔、赔偿、财产刑(2)保证金数额:检察院:一千元以上,未成年五百元以上公安机关:一千元以上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口诀:银行、退赔、赔偿、财产刑59、被取保候审的人的义务1.法定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口诀: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2.酌定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 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口诀:场所、人员、活动、证件60、刑事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住址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口诀:自杀、流窜、多次、结伙61、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1.送看,即送入看守所羁押(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在到达管辖地后24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2.讯问,可在送看之前讯问目的在于审查是否抓对了人3.通知家属(无法通知的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口诀:国恐碍侦查62、侦查的羁押期限批准或决定机关情形两个月一般延长一个月(三个上一级检察院案情复杂、不能终结月)延长二个月(五个省级检察院案情复杂、不能终结,月)交集流广、重大复杂。延长二个月(七个省级检察院案情复杂、不能终结,月)交集流广、重大复杂。十年以上无限延长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特殊原因委会口诀:2+1+2+2+X 63、刑事审判的原则1.审判公开原则,例外情形如下:(1)国家秘密(2)个人隐私(3)商业秘密(4)未成年人2.直接言词原则(1)直接审理(2)直接采证3.辩论原则4.集中审理原则(1)不换人(2)不换庭(3)不中断口诀:不能随意换,换了要重新开始64、第一审程序的期限(1)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2)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3)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集、流、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口诀:2、3+365、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刑诉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逃脱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口诀:“疾病脱逃,不能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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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要求内容相通,且仅限于:①宪法②刑诉法典③有关法律④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⑤地方性法规⑥国际公约、条约2、具有法定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关键词:显、时、特、告、死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赦免的④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3、检察院的受案范围:(1)公诉转自诉、自诉与公诉交叉①贪污贿赂罪(包括比照贪污贿赂的犯罪)②渎职罪(刑法分则第九章内容)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法院的受案范围:纯自诉:侮辱、诽谤(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侵占4、中院管辖:国、恐、无、死、没(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收)5、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6、辩护人的相对禁止范围:现、陪、利、外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律可以准许(此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现:法、检、公安、国安、监狱的现职人员陪:人民陪审员利: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人外: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7、辩护人收集嫌疑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或检察院8、辩护人知悉受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9、证人保护:在国、恐、黑、毒四类犯罪中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近亲属提供保护①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②恐:恐怖活动犯罪③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④毒:毒品犯罪10、证人证言在三种情况下作废: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被告人陈述在两种情况下作废: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个别: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没让核对: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没给翻译:询问聋、哑、不通宵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没有提供翻译的11、监视居住原则上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里。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a.没家b.国恐特,碍侦查,经批准①无固定住所的、②危害国家安全、③恐怖活动犯罪、④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注:辩护人会见在②③④犯罪的情况下,须经侦查机关同意。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A: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50万以上,并且犯罪情节恶劣的B:有重大社会影响的C: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12、检察院对①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②有毁灭、伪造、串供可能的,可以决定拘留 13、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七种情况下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有疑问、当面陈、重大违法、重大疑难、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①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②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③重大违法;④重大疑难;⑤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14、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包括:被、共、监、继(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A:刑事被告人及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B: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C: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D: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E: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15、对非法侦查等行为的救济: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不放人、不退钱、乱扣乱用不解除的,可以先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若对处理不服,再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16、以下犯罪可以技术侦查:(公安)国、恐、黑、毒(与证人保护的条件相同);(检)重大贪污贿赂(10万)、侵犯人权(要和辩护人会见、指定监居区分);(公检都可以用)在逃17、侦查羁押期限:18、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注:审查批捕阶段补充侦查无次数限制①审查批捕阶段:对于不批逮的,检察院应说明理由,需要补侦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公安去干)②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退回公安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侦完毕后,检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③法庭审理阶段: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或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协助(补侦完毕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9、我国采取公诉兼自诉,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20、提起公诉的条件(缺一不可):①犯罪事实清楚②证据确实充分③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1、审判公开原则:应当不公开的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审判时未满18周岁)、商业秘密的(只能依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属于商业秘密,才是应当不公开),22、审判委员会:①可能判死刑的案件、②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23、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可开可不开):①申排非: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②证据多、案情重: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③影响大:社会影响重大的24、开庭审判的顺序: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25、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做:①法无明确规定需鉴定的时候,由其提出专业意见。②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③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依控辩双方申请,经法官同意)26、法院受理后、判决前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①被告人或自诉人患严重疾病、②脱逃、③不可抗力27、自诉案件:可调、可和、可撤、可反、可简。但公诉转自诉:不可调、不可反28、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①基层一审;②清楚、充分;③承认罪行;④没有异议 29、简易程序不适用的情形:①盲聋哑、精神病;②重大影响;③罪名可能不成立30、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被告可能①不构罪、②不负责、③不承认、④不清楚①不构罪: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②不负责: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③不承认: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④不清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1、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①事实、证据有异议的上诉案件②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共同犯罪中,一人牵涉死刑立即执行,即使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以外的其他被告人上诉,全案应当开庭审理)③检察院抗诉的案件32、审限:一审3+3,二审2+2。简易①被羁押3+3、②未被羁押6个月。审查起诉1+半个月33、最高院死刑复核后的“六个发回、两个改判”34、各阶段询问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辩护人的意见的处理总结 38、公诉案件的和解条件(缺一不可):①故意犯罪:1、民间纠纷;2、仅限于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3、三年以下②过失犯罪:1、只要不是渎职犯罪;2、七年有期徒刑以下注:五年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39、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暴力、公共、人身、鉴定、继续①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②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③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40、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1)被害人(1)法定代理人(2)自诉人(2)诉讼代理人范围(3)犯罪嫌疑人(3)辩护人(4)被告人(4)证人(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鉴定人(6)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6)翻译人员口诀:辩、证、鉴、翻41、审查决定逮捕1.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2.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拘留后7日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15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重大、负责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口诀:已拘,7天交上,7+3决定;未拘:7交上,15—20决定 42、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显著无罪2.已过失效3.特赦免刑4.告诉撤回5.已经死亡6.其他规定口诀:显时特告死43、附带民事诉讼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口诀:“被共监继”44、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检察机关管辖案件1贪污贿赂2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非法搜查(2)非法拘禁(3)刑讯逼供(4)暴力取证(5)虐待被监管人(6)报复陷害(7)破坏选举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口诀:“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45、对于公安机关采取技侦措施,“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1)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3)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4)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口诀:烧杀强掠、伤绑罪危46、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管辖权竞合的处理公检竞合各管各的主罪主侦(若犯罪之间存在关联可并案) 亲告罪告知找法院公检与法竞公检竞合法其他自诉案可立案侦查不起诉送合公、检、法法竞合公检另案移送管辖权竞合数罪并罚、共同犯罪、共犯他罪、关并案处理职权范围内可并联犯罪口诀:各管各的、主罪主侦、公检竞合法、法竞合公检47、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管辖权竞合的处理公检竞合各管各的主罪主侦(若犯罪之间存在关联可并案)亲告罪告知找法院公检与法竞公检竞合法其他自诉案可立案侦查不起诉送公、检、法合法竞合公检另案移送管辖权竞合数罪并罚、共同犯罪、共犯他罪、关并案处理职权范围内可并联犯罪口诀:各管各的、主罪主侦、公检竞合法、法竞合公检48、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口诀:国恐无死没49、上下级法院的关系1.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2.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口诀:上可审下下可求上就高不就低50、指定管辖情形 1.管辖不明:地区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2.管辖不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刑事案件。3.规避管辖:规避法院管辖的情形。口诀:指定只能上指下、可指管辖不明案、可指此下至彼下51、特殊情况的管辖重点释义:1.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新罪):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口诀:漏罪、新罪、服刑地/52、回避理由本案当事人、近亲存在利害关系曾任“证”、“鉴”、身份不当回避“辩”、“代”辩护、诉代近亲其他不当关系公安司法人员违反规定会见回避理由推荐、介绍办理违法违规回避索取、接受利益(需要举证)接受付费活动向当事人融借其他不当行为曾参前不参后跨诉讼阶段回避发回重来例外53、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无近亲属)口诀:当、法、诉、辩54、辩护人的范围可以担任辩护人不可以担任辩护人1.律师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 间的人2.团体、单位推荐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监护人、亲友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如果右侧四类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1)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亲属5.人民陪审员(2)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人(3)法院可以准许担任辩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护人口诀:现、陪利、外55、辩护人义务1.法定情形及时告知无罪事由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口诀: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2.法定情形及时告知违法行为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为反映有关情况的辩护律师保密。口诀:准备、正在、保密5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其他被告人告人第一次拒绝辩护怎么办(理由正当)应当准许应当准许拒绝之后怎么办(1)另行委托辩护人或(1)另行委托辩护人者或者(2)另行提供法律援助(2)自行辩护再次拒绝辩护怎么办不予准许可以准许,只能自行辩护口诀:拒绝、另行委托、自行辩护57、取保候审的条件1.积极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5)以及其他需变更逮捕措施的。2.消极条件《公安部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 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4)项[即积极条件的(3)、(4)]规定情形的除外。口诀:累主自暴不取保,除非病孕超期限58、取保候审的方式1.保证人保证:(1)保证人的人数:1至2名(2)适用保证人的条件:①无力交纳保证金的②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③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3)保证人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4)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监督②报告口诀:无力交、幼、老、无牵连有能力、有住处和收入2.保证金保证:(1)保证金提交与退还:①保证金交退找银行②退保证金可先退赔、赔偿、财产刑(2)保证金数额:检察院:一千元以上,未成年五百元以上公安机关:一千元以上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口诀:银行、退赔、赔偿、财产刑59、被取保候审的人的义务1.法定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口诀: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2.酌定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 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口诀:场所、人员、活动、证件60、刑事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住址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口诀:自杀、流窜、多次、结伙61、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1.送看,即送入看守所羁押(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在到达管辖地后24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2.讯问,可在送看之前讯问目的在于审查是否抓对了人3.通知家属(无法通知的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口诀:国恐碍侦查62、侦查的羁押期限批准或决定机关情形两个月一般延长一个月(三个上一级检察院案情复杂、不能终结月)延长二个月(五个省级检察院案情复杂、不能终结,月)交集流广、重大复杂。延长二个月(七个省级检察院案情复杂、不能终结,月)交集流广、重大复杂。十年以上无限延长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特殊原因委会口诀:2+1+2+2+X 63、刑事审判的原则1.审判公开原则,例外情形如下:(1)国家秘密(2)个人隐私(3)商业秘密(4)未成年人2.直接言词原则(1)直接审理(2)直接采证3.辩论原则4.集中审理原则(1)不换人(2)不换庭(3)不中断口诀:不能随意换,换了要重新开始64、第一审程序的期限(1)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2)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3)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集、流、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口诀:2、3+365、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刑诉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逃脱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口诀:“疾病脱逃,不能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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